大评字〔2011〕9号
医学院、农牧学院、化工学院、财经学院:
根据我校《青海大学院、系(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和《关于对医学院等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具体评估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估时间:
11月14-15日,医学院;11月16-17日,农牧学院;11月18-19日,化工学院;11月20-21日,财经学院。
二、评估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刘连新(教育部评估专家,土木工程学院院长、教授)
副组长:韩文(校督导室主任、教授,医学院督导室主任)
成 员:
杨基础(清华大学教授,化工学院副院长)
林 青(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农牧学院副院长)
朱 涛(清华大学教授,财经学院副院长)
黄维通(清华大学副教授,计算机系副主任)
张才骏(校督导室原主任、教授)
王 健(校督导室经管组组长、教授)
郭翀琦(基础部主任、教授)
秘 书:
沈 茜(原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副科长、讲师,现水利电力学院专职辅导员)
三、专家组办公地点
博士楼二楼评估工作室
四、其它
1.为了更好地做好评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请各院确定一名联络员,并于11月11日前,将联络员有关信息(姓名、具体工作部门、职称、职务,从事学科、联系方式等)上报校评估办。
2.兹定于11月13日下午2点在校本部博士楼二楼会议室召开评估专家预备会,请各位专家和联络员务必准时参加。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