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和省教育厅安排部署,2018年我校将接受教育部组织的本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这既是对我校2007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以来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总结我校办学经验、查找存在问题的良好契机,更是凝心聚力、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强大引擎。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教育发展规划为目标,牢固树立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不动摇,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把我校建设成有特色、高水平,国内有影响力的现代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凝练办学特色,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教学管理,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提升综合实力,全面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内涵建设,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提升。进一步提高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对社会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对培养质量的保障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保证培养质量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确保学校顺利通过审核评估。
三、评估范围
审核评估范围包括6+1个审核项目,涉及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6个项目和1个学校自选特色项目,包含24个审核要素、64个审核要点。
四、主要任务
1. 梳理评估工作材料。评估工作材料包括三个方面:教学档案、支撑材料和专家评估案头材料;教学档案是学校教学管理、教学运行的材料,是学校日常工作的见证;支撑材料是佐证自评报告的材料;专家评估案头材料是方便专家进校考察工作的引导性材料。
2. 填报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数据库包括7大类、69个表格、560个指标,涉及学校各方面的情况。数据库系统在分析整合数据的基础上,生成《数据分析报告》,该报告是专家开展评估的重要支撑。
3. 撰写自评报告。学校按照审核评估范围撰写写实性报告。报告要求在8万字以内呈现学校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理念及取得的成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透彻并达到三分之一的篇幅。
五、工作进程
为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评估的各项工作,做到重点突出、任务明确、推进有序。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与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5月至6月底)
1. 工作目标
组织学习审核评估相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校师生员工进一步明确审核评估工作的意义与重要性,积极投入到教学和审核评估工作之中。
2. 基本任务
校评估机构和各教学单位评估机构及机关职能处室要组织师生员工召开评估动员会,在认真学习审核评估方案、深入理解评估指标内涵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评估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第二阶段:自评阶段(2017年7月至12月底)
1. 工作目标
依据评估指标体系,按统一规范及要求,认真梳理相关规章制度、基础数据和材料,回顾总结2007年水平评估以来各单位办学成绩、特色、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检查本科教学工作状态,加强工作薄弱环节,使教学基本条件、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质量保障全面达标;填报 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形成自评报告(初稿)、学年度质量报告和支撑材料。
2. 基本任务
各教学单位修订本单位的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关质量标准,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教学单位和职能处室开展自评,收集整理自2007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以来,特别是近三年或近三学年(2015年至2017年或2014-2015学年至2016至2017学年)的教学管理档案资料,填报2016-2017学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完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和各单位工作总结;发布临床医学等19个专业的教学质量学校标准;完成专业自评工作,开展专业认证推进工作;遴选部分校外实习基地、课程和教研室开展评估试点工作;开展教师、学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工作;发布本科教学质量学年报告;完成学校自评报告(初稿)、校长报告和专题片制作工作;校内专家组开展专项评估检查工作。
第三阶段:预评改进阶段(2018年1月至4月底)
1. 工作目标
邀请校外审核评估专家,开展预评,在此基础上查漏补缺,及时整改,为迎接审核评估专家组进校评估做好充分准备。
2. 基本任务
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预评工作组,通过查阅材料、个别访谈、集体访谈、考察教学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形式,对学校的评估工作及材料进行诊断性评估;根据预评估反馈意见, 查找原因,落实整改工作,确定自评报告、校长报告及PPT、视频,完善对应评估指标体系的档案材料;做好各方面的宣传展示工作;拟定专家组到校工作方案、接待方案和专家评估案头材料。
第四阶段:接受评估阶段(2018年5月至6月)
1.工作目标
确保我校审核评估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2.基本任务
全校师生全力以赴共同做好评估准备工作,为专家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协助评估专家开展查阅资料、交流访谈、考察教学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实地访问实践教学基地、评估意见反馈等各项工作;认真整理分析评估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原因,形成初步的整改思路。
第五阶段:整改落实阶段(2018年7月-2019年6月)
1. 工作目标
根据评估专家组提出的评估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开展整改。
2. 基本任务
总结评估工作,对在评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和个人进行表彰;学校在专家组离校3个月内向上级部门提交整改方案;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改工作,撰写整改工作总结并上报,接受上级部门的评估整改回访。
六、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
1. 工作机制
在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校领导按指标体系分工负责联系院、系(部)和职能处室工作制度,校评估中心负责协调,各院、系(部)评估机构和职能处室负责实施,各部门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广大师生员工全员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
2. 工作要求
审核评估是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评估的结果将对学校未来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关系到学校发展的全局。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求真务实,切实做好评估工作。各院、系(部)和职能处室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广大师生员工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全力以赴,积极投身到审核评估的实践中去,通过审核评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水平,促进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
2. 青海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
(教高〔2013〕10号)
教 育 部
二○一三年十二月
目 录
一、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
二、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现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实施办法。
(一)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1.审核评估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 审核评估总体要求。审核评估坚持主体性、目标性、多样性、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实行目标导向,问题引导,事实判断的评估方法。主体性原则注重以学校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目标性原则注重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多样性原则注重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和自身特色;发展性原则注重学校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实证性原则注重依据事实作出审核判断,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本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时间为2014年至2018年。
(二)审核评估对象及条件
3. 审核评估对象。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
4. 审核评估条件。参加审核评估学校办学条件指标应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合格标准;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须达到《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
(三)审核评估范围及重点
5. 审核评估范围。审核评估范围主要包括学校的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以及学校自选特色等方面,涵盖学校的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及其教学水平和教学投入,教学经费、教学设施及专业和课程资源建设情况,教学改革及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招生就业情况、学生学习效果及学风建设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等。
6. 审核评估重点。审核评估核心是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重点考察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四)审核评估组织与管理
7.审核评估组织。教育部统筹协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制定审核评估总体方案及规划,指导监督审核评估工作;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工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教育部审核评估方案基础上进行补充,制定本地区审核评估具体方案和评估计划,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实施。
8.审核评估实施。审核评估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与管办评分离相适应的评估工作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负责实施;地方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逐步形成管办评分离的评估机制。
9.审核评估专家。为保证审核评估专家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由教育部评估中心分别建立审核评估专家库和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提供开放共享的服务平台。专家队伍应包括熟悉教学、管理和评估工作的教育专家,还应吸收行业、企业和社会用人部门有关专家参加。教育部评估中心与各地评估组织部门共同协商对审核评估专家进行培训。在审核评估组织实施中,外省(区、市)专家一般不少于进校考察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一。
10. 审核评估经费。审核评估经费应由审核评估具体组织部门负责落实。
(五)审核评估程序与任务
审核评估程序包括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考察、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等。
11.学校自评。参评学校根据本办法和审核评估内容及上一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我评估,按要求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见教育部评估中心网页http://udb.heec.edu.cn),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同时提交各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12.专家进校考察。专家组在审核学校《自评报告》、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查阅材料、个别访谈、集体访谈、考察教学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形式,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
13. 评估报告内容。《审核评估报告》应在全面深入考察和准确把握所有审核内容基础上,对各审核项目及其要素的审核情况进行描述,并围绕审核重点对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总体情况作出判断和评价,同时明确学校教学工作值得肯定、需要改进和必须整改的方面。
14.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评估中心应按年度将所组织的审核评估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教育部。教育部组织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公布审议结果,并由教育部评估中心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开发布参评高校的审核评估结论。
15. 评估结果。审核评估结果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反映,与学校办学、发展直接相关,学校要根据审核评估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对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招生规模、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促进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六)审核评估纪律与监督
16. 纪律监督。审核评估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委托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参评学校和评估专家以及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受理有关申诉,对评估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作出严肃处理。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
审核项目
| 审核要素
| 审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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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位与
目标
| 1.1办学定位
| (1)学校办学方向、办学定位及确定依据
(2)办学定位在学校发展规划中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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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培养目标
| (1)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及确定依据
(2)专业培养目标、标准及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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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才培养
中心地位
| (1)落实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的政策与措施
(2)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的体现与效果
(3)学校领导对本科教学的重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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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师资队伍
| 2.1数量
与结构
| (1)教师队伍的数量与结构
(2)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及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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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教育教
学水平
| (1)专任教师的专业水平与教学能力
(2)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措施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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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教师教学投入
| (1)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
(2)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参与教学改革与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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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教师发展与服务
| (1)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的政策措施
(2)服务教师职业生涯发展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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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资源
| 3.1教学经费
| (1)教学经费投入及保障机制
(2)学校教学经费年度变化情况
(3)教学经费分配方式、比例及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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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教学设施
| (1)教学设施满足教学需要情况
(2)教学、科研设施的开放程度及利用情况
(3)教学信息化条件及资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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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专业设置与培养方案
| (1)专业建设规划与执行
(2)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优势专业与新专业建设
(3)培养方案的制定、执行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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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课程资源
| (1)课程建设规划与执行
(2)课程的数量、结构及优质课程资源建设
(3)教材建设与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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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社会资源
| (1)合作办学、合作育人的措施与效果
(2)共建教学资源情况
(3)社会捐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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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培养过程
| 4.1教学改革
| (1)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及政策措施
(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
(3)教学及管理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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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课堂教学
| (1)教学大纲的制订与执行
(2)教学内容对人才培养目标的体现,科研转化教学
(3)教师教学方法,学生学习方式
(4)考试考核的方式方法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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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实践教学
| (1)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2)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开放情况
(3)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的落实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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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二课堂
| (1)第二课堂育人体系建设与保障措施
(2)社团建设与校园文化、科技活动及育人效果
(3)学生国内外交流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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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生发展
| 5.1招生及
生源情况
| (1)学校总体生源状况
(2)各专业生源数量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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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学生指导
与服务
| (1)学生指导与服务的内容及效果
(2)学生指导与服务的组织与条件保障
(3)学生对指导与服务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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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学风与
学习效果
| (1)学风建设的措施与效果
(2)学生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表现
(3)学生对自我学习与成长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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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就业
与发展
| (1)毕业生就业率与职业发展情况
(2)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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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质量保障
| 6.1教学质量
保障体系
| (1)质量标准建设
(2)学校质量保障模式及体系结构
(3)质量保障体系的组织、制度建设
(4)教学质量管理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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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质量监控
| (1)自我评估及质量监控的内容与方式
(2)自我评估及质量监控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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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质量信息
及利用
| (1)校内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建设情况
(2)质量信息统计、分析、反馈机制
(3)质量信息公开及年度质量报告
|
6.4质量改进
| (1)质量改进的途径与方法
(2)质量改进的效果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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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选特色
项目
| 学校可自行选择有特色的补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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